鎮(zhèn)撫司大牢的偏廳內(nèi),火光搖曳,映得桌椅器物都蒙著一層昏沉的光。
任天野翹著二郎腿,閑適地靠在上首的座椅上,面前的長桌上擺滿了葷素菜肴,甚至還溫著一壺酒,香氣在沉悶的牢獄中顯得格外突兀。
他抬眼掃向坐在下方石凳上的蕭景淵,對方雖身著囚服,卻依舊脊背挺直,眉眼間不見絲毫頹態(tài)。
任天野慢條斯理地理了理袖口,語氣帶著幾分似笑非笑的輕慢:“蕭世子,您說您這般跟我耗著,有什么意思?”
“我反正是無所謂,我有的是時(shí)間,干的就是這營生,就和你上陣打仗一樣,刑訊逼供就是我的分內(nèi)之事。”
他頓了頓,目光落回滿桌飯菜上,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:“如今天色也黑透了,我這頓晚膳,能有蕭世子作陪,倒真是我的榮幸。”
“你若是一直不肯開口,不肯認(rèn),那咱們就只能慢慢耗著。”
“今日仵作已經(jīng)勘驗(yàn)過了,孟家小姐已非完璧之身,她在遺書上,指名道姓的說,她在衛(wèi)國公府的時(shí)候,就同你有了首尾,你既然不認(rèn),那就得證明不是你干的證據(jù)才行啊?”
蕭景淵冷笑一聲,冷聲道:“該說的我今日都說過了,我只把她當(dāng)妹妹,她在國公府有自已的院子,這你可以隨便詢問國公府的下人,至于她為何不是完璧之身,我哪里知曉?國公府又不是只有我一個(gè)男人,怎么就能證明是我干的?”
任天野剛拿起筷子的手頓在半空,隨即放下,臉上掛著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:“蕭世子,你這話乍一聽,倒像是有幾分道理,可真要細(xì)究起來,卻站不住腳。”
“首先,孟小姐是寄住在國公府的表小姐,算得是國公府的半個(gè)主子,有自已的院子不假。但你想想,國公府上下,能被稱作‘主子’的男子,除了你父親衛(wèi)國公,便只有你和你弟弟蕭景煜。”
“你這表妹在府中住了三年,可不是三天——這三年里你不在京中,她同你弟弟雖都在府中,卻從未傳出過半點(diǎn)不妥;這足以說明,你這位表妹并非不知禮數(shù)的女子,反倒是個(gè)恪守閨訓(xùn)、懂分寸的。”
“既如此,她又怎會平白無故在遺書上攀咬你?”
“她連你弟弟都看不上,跟府里的下人就更不可能了。”
“便是尋常官宦府邸都講究前后院分明,女子居住的院落,男小廝向來是絕不能踏足的。”
說到此處,任天野故意頓了頓,目光緊盯著蕭景淵,語氣帶著幾分玩味:“這就有意思了。她在國公府住了三年都相安無事,你回京后,也沒讓她回自已家,依舊讓她好好住在府中。”
“既然如你所說,你只把她當(dāng)妹妹,與她并無男女私情,那她在府中住得好好的,怎么就那么趕巧——你那晚在宮宴上,前腳剛和將軍府的小姐定下親事,第二日便急著把表妹送回了孟府?這又是為何?”
蕭景淵沉默著,指尖在膝頭微微收緊。
他與任天野雖同朝為官,實(shí)則并無多少交集。
只是早有耳聞,任天野此人極有手段,行事又狠辣果決,且性格孤立,不和任何官員走動,故而深得陛下信賴,才年紀(jì)輕輕便坐穩(wěn)了鎮(zhèn)撫司指揮使的位置。
以前也知道他因?yàn)樵埔棠锏氖拢瑫r(shí)不時(shí)的找國公府的麻煩,擠兌蕭景煜。
他是武將,駐守漠北,和任天野一個(gè)在京,一個(gè)在外,之間還真就沒共過事,可今日,他也不得不承認(rèn),任天野確實(shí)是個(gè)刑訊逼供的好手,三言兩語就把你往溝里帶。
他雖然厲害,可蕭景淵也不是傻子,他常年審訊細(xì)作,自然也是各種高手,所以,面對任天野,他說話自然也是萬分謹(jǐn)慎。
“蕭世子怎么不說話了?”任天野目光緊逼,語氣帶著幾分咄咄逼人。
“你為何不早不晚,偏在圣上給你和將軍府小姐賜婚后,突然要把孟小姐送回府中?”
不等蕭景淵開口,他又道:“難道不是你與表妹早有情愫,卻又看中了穆家小姐?偏穆家小姐要求,若要娶她,便不許你納妾。你左右為難,沒了法子,只能先打發(fā)了孟家表妹?”
“你表妹失了清白,自覺無顏見人,故而當(dāng)晚便寫下遺書,字字句句都在斥責(zé)你——為了新歡棄了舊愛,為了娶將軍府的小姐,生生拋下了她這個(gè)癡心等你三年的表妹?”
蕭景淵抬眸看向任天野,語氣平靜,沒有絲毫慌亂:“任指揮使這話,看似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,實(shí)則全憑臆斷。”
“先說送表妹回府 —— 圣上賜婚當(dāng)日,我母親便找我商議,說穆家小姐出身將門,行事端正。“
“孟家表妹既已在國公府住了三年,如今我親事已定,按京中世家規(guī)矩,未婚女婿的外家表妹,本就不該在府中長住,這是為避‘瓜田李下’之嫌,也是對穆家、對孟家的尊重,府中老管家、母親身邊的嬤嬤都能作證,此事從頭到尾,皆是按規(guī)矩行事,何來‘打發(fā)’一說?”
他頓了頓,目光掃過任天野,繼續(xù)道:“再說‘情愫’與‘納妾’—— 穆家小姐是否容我納妾,是我與她的事,何來‘為娶她而棄表妹’?
何況孟表妹是我母親的內(nèi)侄女,我待她素來是表兄對表妹的禮數(shù),她住府三年,每日晨昏定省,從不逾矩,府中下人都知,我回來這些時(shí)日,與她見面,要么是在母親的正廳,要么是有其他兄弟姐妹在場,從未有過單獨(dú)相處之時(shí)。
任指揮使若不信,盡可去查國公府問尋,看看是否有半分‘私情’的痕跡。”
“至于她的遺書,我無從解釋她為何攀咬我,但‘失清白’與‘斥我棄舊愛’本就矛盾 —— 若真如她所寫是‘為我失身’,我既已與她有私,何必在賜婚后急著送她走?反倒該想法子安置她,這豈不是自露馬腳?平白橫生枝節(jié)。”
任指揮使審案多年,總該明白,不合常理的‘指控’,本就當(dāng)存疑。”